7月7日18时30分,郑州海关办公楼突发大火,消防队员用了近40分钟时间才将大火扑灭。此事引发网友强烈关注,按照规定,由于防火不力,致使火灾发生的,消防机构要对发生火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今十几天过去了,郑州海关仍不愿主动公布消防整改情况和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另外,消防部门对郑州海关如何处罚也没有下文。对此,有网友质疑,同样是违反消防规定,消防部门对企业的处罚很高调,而对郑州海关处罚了没有却一声不吭,这怎么能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
同样是火灾,处理结果却不同
7月7日18时30分,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郑州海关大楼突发大火,消防人员用了近40分钟时间才将大火扑灭。如今,该火灾过去十几天了,郑州海关没有针对此次火灾发布任何消息,消防部门也没有发布任何处罚信息。
而发生在7月19日11时25分,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二层西南侧设备室的火灾,经查,起火部位为设备室的消防照明控制柜,起火原因为该控制柜下部蓄电池组部位上排蓄电池右侧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打火。因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履行到位,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工程部经理申某、电气主管韩某做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目前,申某、韩某已被送至拘留所正式执行拘留。另外,由于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前段时间消防部门还对银基商贸城等企业开出了60个10万元大罚单。
“同样是违反消防规定,消防部门对企业的处罚是高调又干净、利落、脆,而对郑州海关处罚了没有,却一声不吭,大家又猜不出来,这怎么能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对此,郑州市民赵女士质疑说。
难道对政府机关就可网开一面?
郑州消防部门的做法也引起一些网友的质疑,“为什么查银基消防隐患能开出10万元的罚单,而海关大楼着火却至今未见任何处罚?难道消防部门对政府机关就可以网开一面?”网友@景民微博说。
7月21日,郑州海关办公室的徐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有没有进行消防整改,这不属于该海关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需要记者去该单位填写申请公开信息表,他们才会在一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郑州海关大楼着火不是该单位内部的一件事,而是一个公共事件,其处理结果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作为一个行政机关,郑州海关应该主动公开有关消防整改情况和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按照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如果该负责人不认真负责,不及时消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造成火灾,应当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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